各院(部)、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统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承担教学工作的校内在岗人员填报工作量登记表,交所聘院(部);
2、聘用院(部)审核后,填写附件1、2;
3、聘用院(部)将汇总结果在本院(部)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并填写附件3;
4、11月26日前,院(部)将个人工作量登记表与附件1、2、3报人资处;
5、人资处联合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复核,报校长办公会;
6、发放超工作量酬金。
二、相关说明
1、教师应如实填写工作量,聘用院(部)按《金陵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及计算办法》和《金陵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补充规定(暂行)》等严格审核把关;
2、管理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内承担教学工作的,每学期不得超过80学时,超出部分不发放酬金;
3、新进教师自进校后的下一学年正式计算工作量;
4、未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需书面说明情况;
5、因教学安排,上学期所欠工作量在本学期冲抵的,请在填报时予以说明;
6、附件1和2的电子稿发送至rszhk@jit.edu.cn,附件1、2和3的纸质稿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行政楼241),联系人:周沛,电话:8153。
人力资源处
教务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