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退休手续由人力资源处人事综合科具体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如下:
一、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1、待退休人员在本人到龄当月5日前向人资处提供独生子女证(教龄满30年的不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和本人免冠1寸照片1张。由人资处报人社局办理退休手续,次月执行退休工资。次月5日后到人资处领取退休人员银行卡。
2、按照人资处通知,本人携身份证到人资处领取退休证;
3、凭身份证、退休证到财务处开具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4、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和建行卡或建行存折,到建设银行雨花支行(雨花西路77号)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5、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相关事项的补充规定》(金院字〔2015〕165号)文件规定,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选择是否自愿退休。如果选择自愿退休,必须提前2个月向学校人资处提交书面退休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办理退休手续;未选择自愿退休的,在职期间按学校相关岗位要求进行管理。
二、退休待遇说明
退休待遇按照发放来源不同分两部分,一是养老金,二是其他补贴。分别说明如下:
(一)养老金
每位教职工退休的时候,会拿到一份由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中心(简称市社保中心)出具的“南京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通知书”,通知书中和我校教职工有关的养老金组成有两部分: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
1、离退休费
离退休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根据工龄打折扣)
(1)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具体数额,目前的参照标准是2014年10月前调标(2006年工资标准)的基数,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查对应数据;
(2)根据工龄打折扣:
一是教龄满30年的(现仍在教学岗位,工资执行专技的),100%发放;
二是按照工龄(M年)进行分段,35≤M年的90%,30≤M<35的85%,20≤M<30的80%,10≤M<20的70%;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5%。管理岗退休的老师,工龄满35年及以上如果有独生子女证的,工龄的折扣封顶是95%。
2、生活补贴
按照南京市“退休生活补贴标准”对应查找,分教师、管理和工勤三个系列:
(1)“教师系列”:分“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和员级”五档;
(2)“管理系列”:分“正副厅(局)级(三级职员)、副局(四级职员)、正处(五级职员)、副处(六级职员)、正科(七级职员)、副科(八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和十级职员”八档;
(3)“工勤系列”:分“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五档。
对应每个系列每个级别,又按照工龄(M年)分“35≤M、30≤M<35、M<30”。每位教职工根据本人退休时候的情况,对应一个具体金额。
养老金由南京市社保中心负责发放,每月由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直接发到各位的养老金银行卡。教职工办理好退休手续后,由社保中心办理新卡,人资处负责领取和发放。领卡时间一般在退休次月的5-10日之间,具体时间等人资处通知。如果退休当月手续没有及时完成,次月的工资仍然由学校代发,仍在工行工资卡上查收。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南京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尚未出台,目前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和依据是按照2014年工资调标前(2006年工资)的标准计算的,由国家工资前两项组成(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因此目前的养老金金额为预发放,待政策出台后会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已退休教职工。
(二)其他补贴
退休待遇中的第二部分是其他补贴,包括提租补贴(目前比例为15%)和交通费(12元),市厅级离退休干部还有电话费。每月由学校发到教职工的工行工资卡。
三、请退休教职工在办理退休前,办理本人名下学校设备的移交手续。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