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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5日 18:57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南京市“斯霞奖”(首届)、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宁教人〔2018〕1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学校2018年度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范围内在职在岗教师,需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品德高尚,公正廉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三)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取得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或在市级(含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中取得突出成绩。

(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

(五)近三年(2015年—2017年)来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六)已获得过“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所有申报人选均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人自主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民意测验。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所在二级单位教职工总数的80%,须2/3以上人数同意方可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

(四)学校拟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后报教育局。

(五)教育局审定发文。

四、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员将推荐名册(附件1)和申报表(附件2、正反打印)纸质稿各一式十份于6月11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k@jit.edu.cn。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8858。

以上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人力资源处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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