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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 年科级机构设置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8日 22:12 浏览次数:【

各院(部)、部门:

为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提高管理服务效能,规范学校科级机构设置,根据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开展2018年科级机构设置优化调整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级机构设置调整原则

1. 总量控制,结构掌控。在保证学校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前提下,按照人社局核定的科级管理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对科级管理岗位和职数进行统筹规划,加强调控管理。

2. 按需设岗,优化配置。根据学校发展实际,优化调整、适当新增科级机构和岗位,以满足各单位的基本需要;鼓励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能进行科室设置的整合与优化调整,科级机构的名称、职能可作相应调整。

3. 突出特色,促进发展。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根据学校重点发展目标和特色工作,可相应增设有关科级机构和科级岗位职数。

二、科级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安排

1. 请各部门及二级学院(部),依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科级机构工作职责,填写并提交本单位科级岗位工作职责(见附件2);

2. 凡确因工作需要、拟增设科级机构及岗位的单位,请填写新增科级机构及岗位申请表(见附件3),明确新增科级机构的名称、工作职责、新增科级职数及增设理由;

3. 如需对原有的科级机构名称、岗位性质(管理岗、专技岗)等进行优化调整,请填写科级机构及岗位变动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并明确调整后科级机构工作职责、岗位变动情况及调整理由;

4. 请将上述材料于2018年4月13日之前将纸质稿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41,电子稿(学院+文件名称命名)发送至rszhk@jit.edu.cn

联系人:周沛 联系电话:7021

人力资源处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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