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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0日 22:19 浏览次数:【

各院(部)、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 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师[2018]12号)文件精神,我校顾晓燕教授被遴选为2018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陈玲玲、宋永生、张慧等3位教师被遴选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为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为做好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经费

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8万元,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以上经费由省教育厅和学校各承担50%。资助培养对象的科研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科研和教学项目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进修、出版学术专著等,不得用于发放生活津贴。培养对象在“青蓝工程”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等,须标注“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字样。

二、报送要求

相关院(部)要组织培养对象研究制订3年培养计划,认真填写《2018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见附件)。

请相关人员于2018年7月13日下班前将目标责任书纸质稿(一式三份)报人力资源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k@jit.edu.cn

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8858。

                                       人力资源处

                                          2018年7月10日

  • 附件【201807100930135.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