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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4:25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金院字[2013]197号)文件精神,现对2017年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附件1)进行2018年度目标考核。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需填报《金陵科技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学年考核表》(附件2)。各院(部)对照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达到阶段培养目标要求的,继续进行培养。凡经考核未达到阶段培养目标要求的,可取消培养资格。

请各院(部)于11月15日下班前将附件2纸质稿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科。联系人:周静;电话:8858。



人力资源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