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金院字[2013]197号)文件精神,现对2017年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附件1)进行2018年度目标考核。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需填报《金陵科技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学年考核表》(附件2)。各院(部)对照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达到阶段培养目标要求的,继续进行培养。凡经考核未达到阶段培养目标要求的,可取消培养资格。
请各院(部)于11月15日下班前将附件2纸质稿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科。联系人:周静;电话:8858。
人力资源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