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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9:46 浏览次数:【

各院(部)、部门: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金委[2019]27号、金院[2019]72号)和《金陵科技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研修遴选和管理办法》(金院字[2019]8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着力加强教师国际交流合作能力,鼓励教师赴国(境)外进修、学习和合作研究,2019年拟选派30名左右教师出国(境)研修(校级)。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类别、内容、期限及推荐名额

学术研修:围绕前沿科学技术,开展科研学术进修、合作研究等,期限为6-12个月。各学院(部)可推荐1-2人。

教学研修:围绕学校重点建设专业,选派教师赴国外通过观摩教学、课程研修(含实践教学),学习国外先进教育理念、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内容与体系以及教学手段与方法等,期限为6个月。各学院(部)可推荐1-2人。

二、学术研修

(一)基本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2、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和科研能力;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者(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博士学历学位;

4、年龄在不超过50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时来校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且与上次国(境)外进修返校工作后满3年。

(二)其他要求

1、研修单位

原则上国(境)外接受高校应为世界排名前500强或研修学科排名前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参照);

2、邀请函

个人提交研修材料时,须提供境外接受高校的邀请函,须有明确的进修目标、预期成果。申请获批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访单位。

3、外语水平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一学年(8-12个月)或工作一年(含)以上者视同合格。

(2)其他人员均须参加外语水平考试。出国(境)研修人员,语言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英语 PETS5)笔试45分以上,雅思(学术类)达到6.0分,托福60分,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对所赴交流国家或地区使用非英语语言的研修人员,须提供相关语言水平证书;对申请到台湾地区研修的,英语不作要求。

4、已获得过资助出国访学两次及以上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境外研修(学术)推荐表》(见附件),须明确出国(境)研修计划、预期成果、回校后开展的工作计划,并附个人外语水平、邀请函、承担的主要科研、获奖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院(部)推荐。所在院(部)按照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进行推荐,提出考核目标。填报《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

3、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确定选派人员;

4、选派人员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明确考核内容;

5、派出研修。

(四)学校支持方式

确定选派的教师由学校进行资助。学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国(境)外生活费等费用。教师在境外研修期间的工资、岗位津贴等待遇不变。

(五)回校手续及考核

1、回校手续

选派人员回国后1周内,分别到所在院(部)和教师发展中心办理回校手续。

2、考核内容

选派人员回校报到1年内完成相关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其学习情况及取得成果进行评审,内容须包括第(1)、(2)条和第(3)条①②③中的1条:

(1)撰写学术研修报告1份,总结研修期间科研情况,并提供外方导师出具的证明材料。

(2)在校内作1次公开访学报告,并提交报告内容、会议记录。

(3)成果基本要求:

①成功主持申报1项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横向项目经费到账(文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CSSCI收录1篇以上;

③促成研修所在学校或团队与我校达成科研合作、合作办学意向。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具体考核内容,但不得低于以上成果基本要求。

三、教学研修

(一)基本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2、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承担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秀;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者(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博士学历学位;

4、年龄在不超过50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时来校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且与上次国(境)外进修返校工作后满3年。

(二)其他要求

1、研修单位

原则上国(境)外接受高校应为世界排名前500强或研修学科排名前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最新排名为参照);

2、邀请函

个人提交研修材料时,须提供境外接受高校的邀请函。院(部)与被推荐人共同制定出国研修计划、考核目标。申请获批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访单位。

3、 外语

(1)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一学年(8-12个月)或工作一年(含)以上者视同合格。

(2)其他人员均须参加外语水平考试。出国(境)研修人员,语言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英语 PETS5)笔试45分以上,雅思(学术类)达到6.0分,托福60分,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对所赴交流国家或地区使用非英语语言的研修人员,须提供相关语言水平证书;对申请到台湾地区研修的,英语不作要求。

4、已获得过资助出国访学两次及以上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选派程序

1、院(部)推荐。各院(部)按照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推荐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担任主干课程及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或骨干教师教学的教师。

被推荐人填写《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境外研修(教学)推荐表》(见附件),须明确出国研修计划、预期成果、回校后开展的工作计划,并附个人外语水平、邀请函、承担的主要教研教改项目、教学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院(部)填报《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

2、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确定选派人员;

3、选派人员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明确考核内容;

4、派出研修。

(四)学校支持方式

确定选派的教师由学校进行资助。学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国(境)外生活费等费用。教师在境外研修期间的工资、岗位津贴等待遇不变。

(五)回校手续及考核

1、回校手续

选派人员回国后1周内,分别到所在院(部)和教师发展中心办理回校手续。

2、考核内容

选派人员回校报到2年内完成相关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其学习情况及取得成果进行评审,内容须包括第(1)、(2)条和第(3)条①②③④n中的1条:

(1)研修期间系统地学习相关课程,撰写研修报告1份(3000字以上),总结研修期间观摩教学、课程研修等情况,并对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提出意见建议。研修学院出具证明材料

(2)在校内作1次公开访学报告,并提交报告内容、会议记录。

(3)成果基本要求:

①吸收研修成果,开展教学方法改革、主持申报校级及以上教育教改课题1项;

②根据专业需要,开设一门新课程或双语课程,取得良好效果;

③根据教学需要,建设完成一门双语课程或在线课程,取得良好效果;

④根据教学需要,编写完成一本特色教材;

n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任务。

各学院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和派出目的制定具体考核内容,但不得低于以上成果基本要求。

四、其他

1、列入选派名单的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派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派出的,经个人申请,所在院(部)同意后可延长半年。凡未按期派出者,访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并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派出人员必须按期回校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者,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限只能申请一次,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3、未完成学习任务、考核不合格者,应全额退还资助费用。

4、已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江苏省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和政府留学奖学金等国(境)外访学项目,未能获批,且自愿申报校级国(境)外研修项目的,直接列入选派名单。

5、请各院(部)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静、张文峰,8601,jsfzzx@jit.edu.cn

附件:

1、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境外研修(学术)推荐表

2、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境外研修(教学)推荐表

3、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

4、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