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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6日 13:59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金委字[2019]27号、金院字[2019]72号)和《金陵科技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暂行办法》(金院字[2019]8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型、应用型的办学定位,进一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工程(社会)实践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及服务地方能力,现将2020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布置如下:

一、参与对象

各学院(部)应重点选派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任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参加实践锻炼,原则上每年派出5%左右的专任教师(承担学校公共基础课程的学院(部)除外)。

二、实践锻炼方式

以脱产实践锻炼为主,形式可以是挂职、“技术副总”及其他方式。实践一般不超过一学期(六个月)。

三、实施办法

1、教师申请

有意向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2、学院(部)审核

学院(部)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在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确保本单位教学任务顺利完成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教师实践锻炼。同时帮助申请教师优化实践锻炼方案,完成学院推荐意见后统一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3、学校审核

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学院(部)的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其他说明

1、教师实践锻炼期间工作量、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考核等事项,按照《金陵科技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暂行办法》(金院字[2019]87号)文件规定执行。

2、教师实践锻炼单位原则上应是学院(部)实践实训基地、就业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单位。

3、《金陵科技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计划》(一式一份)、《金陵科技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申请表》(一式四份)、学院推荐意见(需注明是否同意其脱产进行实践锻炼)(一式一份),纸质稿盖章后于2019年11月20日14:00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240室),电子稿发邮箱:jsfzzx@jit.edu.cn另请相关学院组织做好2019年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并考核完成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联系人:陈静、张文峰 联系电话:86188601。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