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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1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3日 14:20 浏览次数:【

各院(部)、部门:

根据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1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

全校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岗(含专职辅导员)、管理岗及专业技术岗中的实验技术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及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的相关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工作满3年以上(其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

2.入校前已初定过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转评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参见《金陵科技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金院字[2021]55号)、《金陵科技学院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金院字[2021]56号)、《金陵科技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金院字[2019]222号)、《金陵科技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金院字[2019]223号)、《金陵科技学院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金院字[2019]224号)。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限定

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前一年申报未通过评审者,第二年申报必须有新的教学科研成果。若申报者连续两年未通过评审,暂停一年申报。

(二)时间界限

本年度申报人员的年龄、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其中,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年限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

(三)学术不端处理

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金院字[2018]209号)、《关于印发〈金陵科技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金院字[2018]210号)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基层考核

(一)各二级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将申报材料附件中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比对审核),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各二级单位须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两个连续工作日。

(二)各二级单位须组织本单位教师对申报人员进行工作业绩民主测评和民意测验。

(三)各二级单位须组建推荐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品德、教学质量、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

五、报送材料

(一)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

所有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均需填写《同行专家鉴定表》(A4纸双面打印)和《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申报人编号”一栏不填)。同行专家鉴定表第6页“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须单面打印并装订为最后一页。

同行专家鉴定表封面中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如为专著,须为原件;如为论文,提供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正文)。艺术类学科送审代表作如为外文,须提供中文译稿。

申报正高报送代表作三篇(部),一式三份;申报副高报送代表作二篇(部),一式二份。以上材料请自行准备标准档案袋,并请在档案袋上贴上封面。

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送审实行盲送,专家鉴定费预收500元/人•份(学校代收,转交送审鉴定单位,多退少补)。

(二)职称评审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纸质稿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稿。其中,评审表中需教务处、科技处审核盖章的部分,由人资处负责统一办理;表格中需要其他部门审核盖章的部分,请各二级单位报送人资处前到相关部门完成审核盖章工作。

2《金陵科技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A3纸单面打印),纸质稿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稿。名册中涉及学生评教分数、督导听课评价等内容,申报人员无须填写,由人资处统一负责办理。

3《教师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教科研业绩基本情况汇总表》(A3纸单面打印),纸质稿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稿。

4《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纸单面打印,限一页),纸质稿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稿。简表中涉及相关部门盖章的部分,由人资处统一送审盖章。

5《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4纸单面打印,限一页),纸质稿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稿。

6《个人论文汇总表》(A4纸单面打印,一人一表,勿多人汇总),同时提供电子稿。

7附件材料第一分册(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管理岗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任现职以来考核为校级优秀的年度考核表、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工程与社会实践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国境内(外)研修访学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附封面后按顺序胶装成册,提交一份。二级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比对确认属实后盖公章。

8附件材料第二分册(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所发外文期刊的检索证明、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申报正高不超过10篇,申报副高不超过8篇)、任现职以来独著或主编或主要参与编撰的论著及教材的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主要参与(前三)的国家级科学技术研究或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题鉴定材料(包含结题鉴定验收证书复印件、结题验收报告复印件)、任现职以来主持的省、市、校级科学技术学研究或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题鉴定材料(包含结题鉴定验收证书复印件、结题验收报告复印件)、任现职以来科技成果转化或横向到账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艺术学科教师开展艺术创作展演情况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以上材料中,外文检索证明须提供原件,其他材料提供复印件。材料附封面后按顺序胶装成册,提交一份。二级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比对确认属实后盖公章。

9附件材料(限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管理岗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转评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的教学总结、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正文;不超过3篇)、任现职以来独著的论著或教材的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指导学生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及获奖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请不要使用文件夹),提交一份。二级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比对确认属实后盖公章。

10《承诺书1》和《承诺书2》。A4纸单面打印,纸质稿一式一份,手写签名。

(三)基层公示考核材料

各二级单位推荐考核小组须报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层考核情况备案表》(纸质稿,被评议人一人一表)。

六、报送时间:

(一)“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纸质稿、电子稿(论文或论著为PDF格式;同行专家鉴定表为WORD表格)和《金陵科技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的报送日期为2021年4月21日下班之前,逾期不予补交。

(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教科研业绩基本情况汇总表》、《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个人论文汇总表》、《破格申报人员情况表》(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承诺书1》、《承诺书2》、附件材料和基层公示考核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7日下班前。

以上材料纸质稿由二级单位职称工作联络人报送人资处师资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rzcszk@jit.edu.cn。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8858。

人力资源处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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