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 09:27 浏览次数:【

各院(部)、各相关教师: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发展培训工作实施办法》(金院字[2019]90号)、《金陵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工作制度实施办法》(金院字[2019]1400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上半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培养期2021930日前到期的青年教师。

二、考核程序

1、青年教师。主要考核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取得业绩、工作表现等。青年教师对被指导情况进行总结,填写《金陵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教师用表)》,并提交《金陵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手册》和相关佐证材料。

2、导师考核。主要考核培养计划落实情况,培养采取的措施,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导师按照培养计划,结合所做工作进行工作总结,填写《金陵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导师用表)》,并帮助青年教师完成《金陵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手册》,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所在院(部)。所在院(部)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导师制文件和培养计划,结合申报材料和执行过程情况,核实申报材料所涉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对青年教师和导师进行全面评价,在《金陵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教师用表)》和《金陵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导师用表)》上给出考核意见。院(部)考核小组至少由5名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专家组成,有突出教学成果的非高级职称教师也可作为专家参与考核。

4、学校。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依据申报材料,采取过程评价考核和说课评价考核的形式,对青年教师和导师做出综合考核评价。

三、时间安排

1514日前,教师和导师完成相关材料,各院(部)对其完成考核,并将相关材料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25月底6月初,学校完成过程评价考核、说课评价考核等工作(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说明

1、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学校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导师制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请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过程管理,认真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工作,严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相关内容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可提请相应管理部门确认。

2、考核结果将作为导师和青年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根据《金陵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工作制度实施办法》(金院字[2019]1400号)文件要求,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将延长培养期一年,由导师重新制定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一年后考核仍不通过者,将予以调离现教师工作岗位。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青年教师应在入职两年内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学校将做出予以调离现教师工作岗位、低聘等处理。

3、相关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238室),联系人:陈静、张文峰,联系电话:86188601

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