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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金陵科技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3:41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开展2021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在我校工作满5年的专任教师岗位人员。

2、优秀教育工作者:在我校工作满3年的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技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

二、评选数量

优秀教师评选数量不超过1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数量不超过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2、坚守教学一线,独立承担2门以上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学生网上评教结果至少3个学期在90分以上;注重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成绩显著;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坚持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答疑解惑,深受学生欢迎,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科研与教学的结合,教学和科研成果突出。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品德高尚,堪称楷模,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作风良好,纪律严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努力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深受师生好评。

3、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认真钻研管理业务,探索管理工作的规律;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在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方面取得较显著的成绩。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6月2日前)

各二级党组织在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精心组织的基础上,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遴选,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优秀教师,专任教师50人以下二级学院推荐1人,专任教师50人以上二级学院推荐2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机关党委推荐不超过10人,其他各二级(学院)党组织推荐1人。

(二)审核评选(6月15日前)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三)结果公示(6月30日前)

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发文表彰(9月10日前)

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校党委行政联合发文表彰,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展示教师优秀事迹,教师节期间为获奖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颁奖。

五、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和师德师风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推选,优中选优,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严格评审,认真把关。

(二)近五年,已获得南京市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不参加评选。各二级党组织推荐人选向一线教职工倾斜。

(三)请各二级党组织于6月2日16:00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jsfzzx@jit.edu.cn,纸质稿交行政楼238室。

联系人:张文峰,陈静,8601。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