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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内访问学者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6:26 浏览次数:【

各院(部)、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内访问学者申请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全省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国内访问学者名额共30名,每校可推荐2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好的学术基础,教学科研能力较强。

4、优先考虑符合学校战略发展需求的重点发展专业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三、访学单位及导师要求

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

(http://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点击“访问学者导师查询”,可查询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带“*”标记的导师符合相关要求。各校对确有研训需求但不在以上目录的省内博士授予权高校进行访学,也可以提出申请。

四、访学人选确定

1、申请人按照以上“访学单位要求”联系接受访学学校(单位)和指导老师,达成接受意向。

2、申请人所在单位讨论研究,给出明确意见(需在申请表所在系、室意见中注明:同意其脱产一年进行国内访学),并与申请人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

3、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各院(部)、部门提交的访学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国内访问学者,其余根据学科和专业需要,遴选作为校级国内访问学者。

4、学校将省级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单报送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汇总后报教育厅师资处,从中择优选取30人,作为国内访问学者人选。访问学者人选确定后,由省师资培训中心通知相关高校。

5、学校报送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国内访学推荐名单,若未获批,则纳入校级国内访学名单。

五、计划实施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脱产一年)。

六、经费资助

省级国内访问学者省财政资助经费2万元/人。校级国内访问学者参照省级标准,根据实际经费予以资助。

七、材料说明

需提交材料:

1、《江苏省高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4份)。申请表中所在系、室意见:室主任签名由申请人所在系系主任签字,系主任签名由申请人所在院(部)、部门的负责人签字盖章。

2、申请表中所涉及的各项成果的支撑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

3、江苏省高校高级访问学者汇总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4所在院(部)、部门与申请人约定的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申请人签字,所在院(部)、部门的负责人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请于6月17日12:00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238室)。电子版报送:jsfzzx@jit.edu.cn

八、其他说明

1、获批省级国内访学项目和校级国内访学项目的申请人在派出前均需与学校签订访学协议。

2、脱产访学期间访学人进修费用等由学校按上级文件规定发放,岗位津贴和岗位绩效暂扣,其余工资及福利待遇保留。完成访学返校后,需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总结,汇报出访成果。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并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考核合格后补发扣发的相关工资项目。

3、完成访学返校,并通过考核后。国内访学单位在南京市外的,学校给予报销上限为5000元的住宿费、交通费,其他费用自理。

4访学人完成访学后,在校服务期限顺延3年(不包括研修期间)

5、访学人在脱产访学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教学、管理等工作,确需安排工作的,访学人须办理回校上班手续,恢复相关待遇,作非脱产处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同脱产学习。

联系人:陈静、张文峰,联系电话:8601。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0日